中国共青团开源集团团委工作法
(二0一七年)
一、工作内容:(每年初适当调整、完善)
一个坚持:团委发挥党委助手作用,协助企业管理,坚持“服务企业、服务青年”的工作方针,以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为契机,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走创新创效之路,认清形势,坚定信心,开拓进取,使团委工作与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相互促进,同时创新,与时俱进,协调发展。
二支队伍:
专(兼)职团委工作骨干队伍:按《团章》规定和组织程序选拔好团委和团总支(部)书记;选配热爱、热心团委工作的团委专干、团委委员;
团员队伍:先锋模范作用好的团员队伍;热爱团,主动要求上进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
三个“争先”:
1、继续“创先争优”。过去先进,不等于现在先进,更不代表将来先进。虽然集团团委已获得全国和省直、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,团委更须“保先、争先”;
2、全力支持两个集团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;
3、团委不断创新青年工作,努力开展多样活动,激发青年员工热情;
四类教育:遵纪守法教育,文明诚信教育,岗位技能(术)教育,团的知识教育。
二、制度建设 :(每年底适当调整、完善)
(一)、硬件保障制度:
人员(岗位):1、团委书记、选拔好团委委员;2、选配团委专干。
阵地:建立团员学习室、活动室。
载体:《开源人》报(刊)、团委宣传栏、团委QQ群平台。
经费:1、团委成立的实体店收入;2、由集团安排的专项经费3、团费。
(二)“三会“制度
团员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,团委会每一个月召开一次,团支部会每半月召开一次。
(三)团委积极参加“党、政、股、工、团”联席会议。
(四)坚持党的领导,党建带团建制度。
一是每季度组织团员开展一次党性教育活动的制度;
二是党、工、团联合开展活动制度,增强凝聚力,构建和谐企业。
(五)评比表彰(奖惩)制度。各团总支(部)每季度小结一次,团委半年检查、督导和点评一次,每年底全面总结评比。
三、具体措施:一抓二评三奖(罚)
一抓:团委书记、团总支(部)书记宏观(统筹)“抓”;团委兼干具体“抓”;团小组长协助“抓”。
二评:
1、对团的组织进行严格考评,分制(100分制):
“一个坚持”20分,“二支队伍”20分,“三类教育”15分,“四个争先”20分,“制度建设”25分。
2、对团员个人考评,分制(100分制):
共分为10项:道德修养、团委工作、学习教育、廉洁自律、模范带头、创先争优、敢于担当、联系青年、勤奋务实、工作业绩。每项10分,共100分。
3、被测评对象:团委、团总支(部)、团员。
4、参与测评人员:党委、团员、自然人股东(业主)、员工。
5、等级:团组织、团员个人测评分数85分以上为优秀,70—85分为良好,60—70分为合格,60分及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三奖(罚):
团总支(部)、团小组、团员的奖(罚):85分以上由团委和党委和董事会、股东会联合表彰、奖励,并积极向上级推荐表彰、奖励;70—85由团委和党委、董事会、股东会联合通报表扬,适当奖励;60—70分由团委通报、谈话和点评、诫勉;60分及以下由团委书面警告和按《团章》规定采取其它组织措施(团支部可采取重组、改选班子等办法,团员采取相应组织处理措施)。
团委工作奖(罚):由集团党委、股东会、董事会、自然人股东(业主)、民主党派、员工代表测评,并将测评结果进行通报,同时报上一级团组织后,决定其奖(罚)。